两中巴接送小学生严重超员被查获
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了新规定
10月9日,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银河路收费站附近查获了两辆严重超员的接送小学生的中巴车,将学生转运后,民警依法将两车扣留。
当天16时许,交警三大队六中队民警在银河路收费站北100米处执勤时,发现两辆中巴车内坐满了人,立即上前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结果发现核载不足20人的两辆车分别拉载了35名、36名小学生,且车辆座椅大部分被拆除,更换成了长凳。三大队领导闻讯立即调集警力赶到现场,将小学生转运并依法将车辆扣留。经进一步核查,两车的年检有效期分别到2008年、2009年止。该大队表示将严格依法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处罚。
另据民警介绍,《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已于10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各类学校需长期租用车辆作为校车,或者组织学生活动需临时租用车辆的,应当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机动车,严禁租借个人所有的或者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校车驾驶人必须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雪雨 鸣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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