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当事人强行拖行200米 男子醉驾肇事被刑拘
近日,迁安市市区一男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后将对方当事人强行拖行200余米,上演了惊魂一幕。
10月4日16时40分左右,迁安市城区二中队南岗执勤民警闫稳等人接群众报警说:一辆轿车前机盖上拖带一名男子向西行驶,非常危险。闫稳立即带三名协勤人员驾车沿惠宁大街向西追去,当追至中国移动通信大厅附近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拉扯,其中一名男子拦住警车向民警举报说:当时在南岗他被对方(另一名男子)驾驶的车辆将其驾驶的汽车追尾,遂下车想与该男子理论。不料,他突然启动汽车向前行驶,我躲避不及只好趴在机盖上被拖带到这里”。执勤民警立即控制了另外一名男子,此时该男子酒气熏天,站立不稳,已是醉酒状态。同时,查扣了该男子停在前方的一辆车牌号为冀XXXXXX的小轿车。经询问周围群众证实,该车确系该名男子所驾驶车辆。经查肇事司机名叫邬某某,系山西省岢岚县人。经对邬海林进行抽血酒精检测,检测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为523毫克,已远远超出醉酒每百毫升为80毫克的标准。后经调取南岗监控录像事情得到进一步证实。邬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以因涉嫌醉酒驾驶已被行刑事拘留。 李志富范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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