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包拆成小包卖食品生产日期缺失
(记者赵立峰)“现在不少超市都喜欢将大包的食品拆分成小袋来卖,可其中的一些小袋装食品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让人无法判别是否过期。”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
记者随后对一些超市进行了调查,发现不少超市将散装食品盛在塑料盒或玻璃盒里,上面罩上一层塑料布,而一些盒子表面并没有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在一家超市的促销台上,一些小包食品,如“雪饼”和“仙贝”上都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在一些散装货架上,部分散装糖果和巧克力的包装上也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这些食品并不是没有保质期,而是都印在大包装上。因为有的顾客不想买大袋,所以超市就将这些商品拆成小袋来卖。”超市售货员解释说。当记者问到这些食品是否过期时,该工作人员说:“不可能,现在市场管理得很严格,再说,如果顾客需要,我们可以拿大包装给他看。”
采访中,有市民表达了自己的忧虑:“如果商家销售的这些食品已经过期,或者将已过期的食品掺着卖,消费者就无从知晓,权益也很难保障。”
针对以上情况,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一致。经营者应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售,并标明生产日期。如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则必须在标签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有些未过保质期的食品也可能因为存储不当而变质,因此,消费者在超市购买食品最好养成保留凭证的习惯,发现问题便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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