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酱苯甲酸超标 一超市受罚两千元
(雨春、文彬、徐喆)一超市经营的豆瓣酱内苯甲酸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被开平区工商机关查获并罚款2000元。
近日,开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家超市经营的豆瓣酱进行抽样检测时,发现该超市经营的豆瓣酱内苯甲酸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在立即令其超市停止销售不合格豆瓣酱的同时,将该超市经营的豆瓣酱的当事人传唤到工商机关,对其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当事人称,豆瓣酱是年4月中旬从唐山市某商贸公司购进的,刚进行销售时,即被开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测出该超市经营的豆瓣酱苯甲酸含量超标。当事人其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此,开平工商机关依法对经营豆瓣酱苯甲酸含量超标的当事人罚款2000元,并依法收缴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和不合格豆瓣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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