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狂骗200余万元 潜逃3年终落网
(刘欣民、王海英、王翠艳)狂骗群众250余万元,年龄不满30岁的无业少妇杨某某畏罪潜逃3年后,终在遵化警方开展的“清网行动”中于近日被抓获归案。
2008年7月,遵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家住遵化市某家属院的无业少妇杨某某(1979年2月生),冒充遵化市某市领导的侄女,以能在遵化市遵化镇某村购买到房基地、在某公寓买到廉价住房、能给办理养老保险等名义,与他人签订协议,骗取他人大量现金后不知去向,群众反应强烈。遵化警方经初查后,遂将此案立为合同诈骗案进行侦查。经初步侦查获悉,杨某某自2005年2月以来,以各种名义和手段狂骗受害人现金250余万元,给受害人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伤害。为蒙骗受害人,杨某标本还找假证贩子办理多份假土地使用证、假收款单据等。遵化警方以杨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将其刑事拘留。杨某某闻讯后畏罪潜逃,遵化警方遂将杨某某上网追逃。三年来,遵化警方多次对其抓捕未果。
今年,全国“清网行动”全面展开后,遵化警方对所有网上逃犯信息进行了认真细致梳理。在唐山市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终获取了逃犯杨某某的通讯信息。经分析比对后,确定了新的抓逃方案。获悉杨某某已逃至辽宁省桓仁县境内的确切信息后,遵化市经侦大队长白长江、副大队长张旭国,立即带领民警王海英、王文超等火速出击,转战千里,挥师辽宁。9月18日,在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和桓仁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在桓仁县恒仁镇鱼厂附近,终将潜逃三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一举抓获,并押解回遵化市。
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自己不能办理土地手续、购房手续等情况下,仍与他人签订协议书,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日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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