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日前,笔者乘坐公交车去古冶。途中上来一青年男子,买了1元的车票后戴上耳麦,说道:“我是某某公司的销售员,向大家介绍公司的一款新产品,价值110元。为了将广告费用回报给用户,每辆车有10名幸运顾客可以仅花10元钱就获得这款产品,还可以再免费获赠价值48元的打火机……”话音未落,有的乘客已经准备掏钱购买,有的乘客则因为他的大声喧哗而皱起了眉头。
在公交车上推销货物虽然是个创新的点子,也能起到一定的营销作用,但是也要顾及车上大多数人的利益。司机师傅开车要全神贯注,乘客们也需要一个安静、舒适的乘车环境。笔者奉劝“公交车推销员”不要再在公交车上一展身手,毕竟,公交车厢是公共服务区域,而不是商场;也建议乘客朋友们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毫无保障的产品,如果一直无人购买,这种推销行为也不会长久。
城市的公共交通事业不仅能为市民带来出行方便,同时,也能展示出一座城市的精神文明面貌。笔者也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对这种推销行为予以制止,还乘客们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
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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