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最近,笔者在某县城的花鸟市场上,发现了一个奇怪现象:一些人用小网兜装着数十只活鸟,排队等待收购;而收购者在讲好价格后,打开网兜,将兜中的鸟儿放飞。经询问得知,这些买鸟人是保护野生动物的志愿者,他们自发地来市场收购被人们捕捉到的鸟儿,然后放归大自然。在购、放现场,笔者发现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情况,有些刚刚被放掉的鸟儿,因种种原因没能飞出多远就被迫“降落”后,又被人捉了回来继续交售,志愿者也还是照收不误。
这些志愿者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既然不能阻止人们捕鸟,总能花钱买回来之后让这些鸟儿重回自然,其“放生行为”本身就是用实际行动促使人们爱护大自然、保护各类野生鸟类。但笔者认为,单靠志愿者的花钱“放生”是远远不够的,有时还会适得其反,形成捕、放鸟的恶性循环。据知情者透露,在集市上交售鸟儿的总是这些熟悉面孔,他们已将“捉鸟——卖鸟——再捉鸟——再卖鸟”当成了生财之道,乐此不疲。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环境的需要,保护野生鸟儿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并有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约束。但受利益的驱使,仍有部分人采取各种手段捕捉各类鸟儿,或出售、或食用。据笔者调查,在有些地方,鸟儿的地下交易市场异常红火,已形成巨大的利益产业链,一些“专业”捕鸟人的年收入达到四五万元,被买卖的鸟儿最后大都成了食客的美味佳肴或任人玩耍的“宠物”。如此严峻的局面,仅靠志愿者的“放生”行为是不能阻止鸟儿被捕杀和交易的,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尤其是林业、公安、工商、动检等相关的职能部门的有效作为。
笔者认为,首先应从源头杜绝捕杀行为,禁止买卖沾网、夹子等捕鸟工具,取缔野生鸟儿交易市场。同时,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让那些从事“鸟行业”的人们“失业”。只有这样,才能逐渐地杜绝捕鸟、卖鸟,给鸟儿创造一个安全的生存空间,让鸟儿与人类共同生存在这个世界里,成为人类永远的朋友和伴侣。
张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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