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信息网
唐山
您的位置:唐山信息网 > 唐山新闻资讯 > 唐山
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被罚1.1万元
发布时间:2011/11/24 9:14:53 | 人感兴趣

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被罚1.1万元

  (刘翠芝、高春明、志远)近日,迁安市工商局查处了一起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案,对该经营者罚款11000元。

  执法人员巡查至蔡园镇小蔡庄村北一药店时,发现该药店张贴一广告内容为“选立安、1分钟止痒、3天除顽癣、7天告别皮肤病”的广告牌。执法人员进店检查发现:此广告牌匾宣传的软膏批准文号为“食药监健字”的保健用品。商品包装和说明书上介绍的保健功效为:清热解毒、祛湿止痒,对皮肤瘙痒不适有康复保健作用。该药店广告牌上的内容纯系经营者为销售产品而杜撰的夸大之词,内容虚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保健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
网站备案:冀ICP备18033322号-4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友情连接 | 留言反馈 | 人才招募 | 网站地图 | 唐山热门关键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4-2026 www.china031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山信息网 隐私政策 服务协议 技术:唐山网站建设 冀公网安备13024002000481号
Published at 2025/11/19 18:48:51, Powered By WRMPS v6.5.0(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