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涉嫌盗窃的罪犯周某。该名罪犯趁网管睡熟之际,在网吧上网将9台电脑内存条、cpu拆下盗走。
周某现年23岁,系重庆市忠县人,在老家上网时与唐山网友结识,2011年11月15日晚应邀来到唐山。由于将网友电话及地址不慎丢失,所带钱物又不够回家路费,周某只好来到唐山火车站附近一网吧过夜,在上网过程中发现电脑主机箱左侧的挡板没有盖上,就产生了盗窃电脑零部件变卖充当路费的想法。周某熬到午夜时分,趁网管熟睡之际,先后将9台电脑主机箱的内存条、cpu拆下盗走。让周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周某行窃过程被网吧监控录像全程拍下。网管发现电脑被盗后迅速报案,当天早上便在长途客运站将准备坐车逃跑的周某抓获。
经鉴定,周某盗窃电脑的内存条、cpu总价值1972元。2011年12月5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周某批准逮捕。(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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