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落下苹果 砸中路过轿车
(记者 梁赞英)日前,马先生开车经过兴源道与光明路交叉口西侧马路时,被一只从天而降的烂苹果砸中车顶。
据马先生介绍,12月7日上午,他驾车经过兴源道与光明路交叉口西侧附近时,突然听到车身“砰”的一声响,马先生随后将车停靠到路边检查车身,发现轿车车顶被砸出一个小坑,车漆也掉了一块。一位正在遛弯的师傅告诉他,一个从鹭港小区居民楼内飞出的苹果砸中了他的车。事发后,马先生到修理厂对自己的车进行了处理。
马先生认为,自己受点损失事小,但从高空乱抛垃圾的行为实在不妥,希望借晚报呼吁市民遵守市民文明公约,改掉这种不文明的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当具体侵权人难以确定时,高空抛物可能导致邻里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线索提供: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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