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信息网
唐山
您的位置:唐山信息网 > 唐山新闻资讯 > 唐山
父母按份额为儿女出资购房离婚时产权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11/12/21 16:16:02 | 人感兴趣

父母按份额为儿女出资购房离婚时产权如何分割

   李某和王某结婚后,李某和王某的父母分别出资60万元和40万元为二人购买房屋一套,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双方对此没有其他约定。后李某与王某感情不和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河北北辰律师事务所才斌律师说,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该房屋按照李某和王某父母的出资份额由李某和王某按份共有,李某占60%,王某占40%。至于分割方式,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才斌律师提示,此种情形下,双方需保留出资时的相关证据,否则诉讼时可能导致不利后果。以此种方式出资购买房屋的,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建议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注明该房屋为双方子女按份共有,并注明各自的份额。 季男魏伟

.
网站备案:冀ICP备18033322号-4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友情连接 | 留言反馈 | 人才招募 | 网站地图 | 唐山热门关键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4-2026 www.china031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山信息网 隐私政策 服务协议 技术:唐山网站建设 冀公网安备13024002000481号
Published at 2025/11/20 7:27:45, Powered By WRMPS v6.5.0(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