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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烟花爆竹将于1月11日亮相唐山市区
发布时间:2012/1/2 12:06:47 | 人感兴趣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闫漪

  2012年春节临近,记者获悉,今年春节期间,唐山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烟花爆竹上市销售期定为1月11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其他县(市)区销售期从1月1日(农历腊月初八)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提前或超期上市一律没收全部商品。燃放时间为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六,其他时间未经批准不准燃放。记者了解到,今年唐山全市共设有2010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较去年压缩了10%左右,其中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设有零售点210个。

  烟花爆竹花色增多批发价格持平

  据了解,与去年相比,今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规格品种有所增加。据唐山市供销总社烟管办主任周永平介绍,唐山今年春节上市的烟花爆竹品种将较去年的1200多个品种有所增加,预计将达到1500多个品种。其中烟花类1200种,儿童玩具类216个品种,爆竹类将从去年的70个品种增加至90个品种。

  除品种增加外,今年的烟花爆竹在保持群众喜爱的传统种类外,还增加了厂家新研制、新投放市场的品种,如空中雪莲,十八景烟花,S型、Z型烟花等,此外,日景烟花的数量也较往年有所增加。爆竹类则重点增加了环保型品种,如无土鞭、满地红、七彩虹等品种。

  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周永平说,唐山市供销总社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努力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消化运费上涨、成本增加、出厂价提高等因素,让利于民,唐山市连续三年做到烟花爆竹批发价格不涨,今年烟花爆竹的总体批发价格将与去年持平。

  据周永平介绍,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全国取消了A级礼花弹等的危险系数较大的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安全系数。为确保安全,零售点只允许储存10至20箱烟花爆竹(总药量不得超过30公斤)。

  春节期间,唐山实行烟花爆竹限制性燃放,除限制燃放时间外,同时也限地点、限品种。不准在车站、商场(店)、仓库、集贸市场、名胜古迹、广场、公园、绿地、电力电线、立交桥、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医院、学校、幼儿园附近和居民楼阳台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敏感度高和超标、易伤人的品种。

  遭遇私炮要马上举报

  今年春节唐山市烟花爆竹进货厂家由去年的17家增加到了19家,主要来自湖南醴陵、浏阳以及江西、内蒙等地,这些都是在安监部门备案的厂家。据了解,唐山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实行区域化管理,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海港、汉沽、芦台)销售的烟花爆竹需贴有唐山市安监局制发的“准销证”标志,其他县(市)区贴有本行政区安监局制发的“准销证”标志。凡无“准销证”标志及跨区域销售的烟花爆竹一律视为“私炮”。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凡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适用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如发现违法生产、私购乱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举报电话:唐山市公安局0315-2532047,唐山市安监局0315-5907777。

  私炮危害很大,在此,唐山相关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正规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购买,千万不要购买和燃放私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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