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吴艳丽 通讯员张鹤雪
1月11日凌晨4时,肇事逃逸近4个月的司机潘某被高速交警唐山大队的民警从山西运城押解回唐。
2011年9月17日22时40分,潘某驾驶津A牌照车辆行驶到京哈高速公路哈尔滨方向151公里+640米处时,与因故障停车的辽BY****车相撞,致使辽BY****车又与其前方的道路清障车及路肩内的车下人员梁某相撞,造成津AH****乘车人张某死亡,津AH****车驾驶人潘某及另一乘车人王某受伤,道路清障车作业人梁某受伤。
因为所雇佣的车主不愿承担任何赔偿,家境困难的潘某,面对巨额赔偿自觉压力很大,为了能躲避法律的制裁,且妄想在恢复健康后还能挣钱补贴家用,潘某起先是托其父亲与唐山大队交警联系,了解事故处理流程及相关事项,后来干脆失去联系。经过大队民警多次与其家属联系无果后,于2012年1月6日将潘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为了能尽快将潘某抓捕归案,唐山大队多次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与山西省运城公安局保持密切联系。自2011年公安部清网行动以来,民警第一时间向潘某家属转达了国家针对自首人员的宽容政策,并对潘某家属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开导和劝说。经过民警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潘某及其家属终于理解了民警们长久以来的良苦用心,最终潘某来到山西省运城公安局进行自首。经过三日三夜的长途跋涉和辛苦,唐山大队民警终于将潘某抓捕归唐,并顺利移交至唐山市第二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