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锁定盗窃男子 民警规劝逃犯自首
男子梁某潜入某公司办公室实施盗窃,不料,公司内的监控录下男子的踪影。随后,民警对梁某实施抓捕,但梁某潜逃,后民警多次前往其家中耐心规劝。最终,1月6日,梁某来到乐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2011年12月27日17时许,乐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唐山某化工有限公司人员报案,称当天上午其公司车间及宿舍被盗,丢失一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鼠标、电脑包(2010年3月花5900元购买)及现金400元。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工作并调取了案发时间的监控录像,发现一名30多岁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次日,办案民警将监控录像中嫌疑人的照片下载进行协查辨认,最终确定了嫌疑人为乐亭县毛庄镇梁某。办案民警立即前往梁某家中实施抓捕,但梁某早已逃之夭夭。随后,警方对其实施网上抓捕。同时,办案民警多次深入梁某家中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敦促其早日投案自首。2012年1月6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梁某到刑侦大队投案。经审讯,梁某,现年36岁,乐亭县毛庄镇人,对其从唐山某化工有限公司盗窃联想牌笔记本电脑、鼠标、电脑包及4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待了2011年12月21日从昌黎某有限公司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的犯罪事实。
2012年1月10日,唐山某化工有限公司员工专程来到刑侦大队,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忠于职守”的锦旗及一封感谢信交到大队长常艳江手中,以表示对大队民警出警迅速、破案神速的感激之情。 李爱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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