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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2012年2月3日)
发布时间:2012/2/3 12:30:30 | 人感兴趣

政策问答

   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单位应在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后多长时间安排上岗?最少签订几年合同?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在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接收安置单位应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问: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有哪些特殊保护政策?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问: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所在单位倒闭了怎么办?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遇上单位裁员可以不可以优先留下?

  答:在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与接收安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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