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记者 鸣烈)龙年春节的脚步渐行渐远,有关烟花爆竹的话题仍在继续。噪音、空气污染,安全、消防隐患……燃放烟花爆竹在营造浓厚节日气氛的同时,负面效应也显而易见。昨天,一些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表达了希望缩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的愿望。
“今天春节,鞭炮声听上去比去年‘稀拉’了不少。”许多市民切身感觉到了今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明显减少了。一些零售商也表示,烟花爆竹的销量不如往年。来自市环卫部门的统计显示,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环卫部门共清理鞭炮碎屑1200多吨,比去年减少了129吨。与之相反,节期我市的空气质量与去年相比有所提高,除夕至大年初五我市“好天”为5天,其中除夕当天空气质量状况为优。而去年除夕至大年初五,我市“好天”为4天,且没有一级天,其中大年初一和初二的空气质量状况分别为中度污染和轻度污染。
尽管燃放烟花爆竹的在减少,但燃放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仍在显现。从除夕到大年初五,市眼科医院接诊的因燃放烟花爆竹意外炸伤的患者共43人,其中,24人因伤势较重收治住院,19人接受手术治疗,1人摘除眼球。从小年到正月初六,市第二医院接诊28名因燃放烟花爆竹意外炸伤手的患者,其中一名患者右手完全离断。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情虽大幅度减少,但仍有发生,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放鞭炮的明显少了,是不是可以就此考虑缩短允许燃放的时间。”路北区的侯先生这样说,其想法也代表了不少致电本报的市民的意愿。据介绍,自2000年春节起我市允许在市内五区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即每年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六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他时间未经批准不准燃放,在允许燃放时间燃放也限制地点和品种。
侯先生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传统习俗,不应完全禁止,但在现行限放的基础上可以缩短允许燃放时间。以北京为例,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持侯先生这样想法的市民有很多,他们都希望我市也可根据实际考虑缩短允许燃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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