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元稿酬珍藏至今
提及我的第一笔收入,多年前的喜悦再次涌上心头——那是我12岁时得到的8元钱稿酬。虽然数目微小,但在我心中,却是一份莫大的自豪和鼓舞。
2002年5月,《唐山晚报》“热门话题”版刊登了征文话题——如何给孩子更多的快乐。奶奶是《唐山晚报》的忠实读者,为了鼓励刚上初中的我,与我一同参加了那期征文。我们坐在写字台前,同时书写心得。半个小时后,我们互相欣赏了作品,奶奶几乎没有给我评改,说要保持自己的原样,少雕琢。文章寄出之后,我的心里满是激动和期待,还有一丝紧张——那是我第一次参加征文,第一次往报社寄作品,第一次有了对铅字的期待。
等待总是漫长的。一周后,第一期作品选登见报,我在报纸上只发现了奶奶的名字。看到我失落的样子,奶奶说:“孩子,文字是为自己写的,发表与否并不重要,只要它是你内心最真实的表达,就是有意义、有价值的!”
又是漫长的一周,在那次话题讨论的第二期,我终于在版面的下方看到了自己的名字!自己的作品第一次被印成铅字,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自己的名字,我高兴得手舞足蹈,那期报纸,我看了不下十遍。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一张汇款单——《唐山晚报》寄来的8元钱稿费。我美美地拿着汇款单走进邮局,奶奶跟在我身后。说明了来意,工作人员阿姨特意给我找了新钱,还对我说:“小朋友,这么小的年纪就发表文章,真不错!这是你的稿费,收好!”接过崭新的钱币,听到阿姨的赞美,别提我心里有多美了!
虽然压岁钱、零花钱一直不少,但那次的稿费,是我凭自己的能力换来的“第一碗金”,是一笔值得我永远珍藏和记忆的财富。正是从那时起,我开始真正接触文字,开始真正热爱文字,开始真正明确:我的人生之路,将与文字为伴。
那份报纸和那笔稿酬(见上图),被我悉心地保存在书橱里。10年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想起,看看它,心中便满是温暖和动力……
师宪宪文 记者盛东魏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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