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初体验”当做成人礼 90后“准大学生”乐打暑期工
高考结束了。就在许多同龄人准备用旅游、充电、上网打游戏度过这个考后的悠长假期时,有不少90后“准大学生”已经开始了暑假打工生活,利用高中的最后一个假期迈出接触社会的第一步,将打工的“社会初体验”当作自己的成人礼。那么,雇主、家长和老师是如何看待“准大学生”打暑期工的?学生假期打工又该注意哪些问题?
“准大学生”:
打工挣学费锻炼自己
“新品上市,买二赠一啦!”在我市一家大型超市里,脸上略带稚气的小刘正在为某品牌牛奶做推销。小刘是唐山十二中学的应届毕业生,高考结束不到一周,她就和同学一起在超市干起了促销员工作。
“三个月暑假很长,白白过去太浪费。打工既可以赚一部分学费,又能够增加社会经验。”小刘告诉记者,高考结束后,她所在班级大约有一半同学都找了暑期工。“男生干的大多是卖力气的活儿,有的在网吧做网管、有的在小区里当送水工,女生多是当促销员、发广告传单。大部分同学是为了减轻家里负担,同时把打工作为融入社会的一种试炼。”小刘说,自己是美术特长生,学专业花了家里不少钱,她打算把薪水存起来,用于交纳大学学费。
刚满18岁的小徐把打暑期工看做自己的“成人礼”,“以前买什么都向父母伸手,现在也体验一下自己赚钱的滋味。”小徐说,打工生活虽然辛苦,但很充实,最大的收获是积累了不少人际交流经验。“以前一直在学校里读书,不怎么接触社会,开始抹不开面子,不敢向顾客推介,如果没有督导带着,一箱产品都卖不出去。后来就慢慢锻炼出来了,现在业绩还不错。”小徐准备用打工挣到的钱为自己买一部新款手机,虽然家里经济条件不错,但“花自己挣的钱才有成就感。”
用工单位:
有的拒绝有的欢迎
“找份暑期工真的不太容易。”应届高中毕业生小张感叹。高考结束后,她曾经到不少企业、公司应聘,都碰了壁。一些招工单位表示,高中毕业生的年龄较小,缺乏社会经验,心态上还“不够成熟”,所以在招工时还是会慎用。“有些‘准大学生’在打工时给自己的社会定位仍是‘学生’,心态转换不过来,不能全心全意投入工作。”一家桌游吧的老板抱怨说,“我们用的一个毕业生,常常坐在空调房里看书,桌子脏了都不知道擦。”
而一些需求“短工”的企业则对学生暑期工表示欢迎。一家保健品公司的工作人员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有不少高三毕业生来应聘宣传员,因为他们的工作是做产品宣传,到街头发放宣传单等,很容易上手,在工作时间上又很灵活,可长可短,合适学生来做。“高考学子利用暑假打工的情况在唐山越来越普遍了。”刘先生认为,90后“准大学生”有激情,素质高,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强,能够弥补其社会经验的不足。
家长老师:
假期打工值得鼓励
在采访中,许多家长表示支持孩子利用假期出去打工。市民董女士的儿子高考成绩优异,不少亲朋好友都想请其为孩子做家教,但董女士却赞成儿子去餐馆找工作。“虽然比做家教辛苦很多,但我们想让孩子真正接触社会,通过打工体验到挣钱的不易,了解生活的艰辛,这样他才会更加珍惜以后的大学生活,更加孝敬长辈。”但也有部分毕业生家长对孩子出去打工持反对态度。“孩子虽然已经成年,但毕竟社会阅历太少,思想非常单纯,现在的社会比较复杂,万一孩子在打工期间受到伤害怎么办?”
开滦二中的王老师认为,高三毕业生在假期打工值得鼓励,学子们除了有机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外,还能在社会实践中学会独立面对困难,解决问题。“在学校,无论学生遇到什么困难,家长、老师总会想方设法地帮他们解决,到社会上去打工,他们要完全依靠自己克服困难,这种经历对于他们是很宝贵的人生经验。”同时,王老师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学生打工期间权益的保护,建议企业通过设立公益性的岗位为学生提供锻炼机会。
劳动保障部门:
打暑期工要有维权意识
受时间、社会经验等条件的限制,“准大学生”们一般只能从事服务员、促销员、发单员等技术含量较低的短期工作。由于时间较短,很多人都不会与雇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拖欠工资、超时劳动等情况,往往难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假期打工的学生要注意维权,在应聘暑期工时,应选择信用度较高的单位,选择规模较小的单位时一定要察看雇主的工商执照等证件,确认其是否有招工主体资格。即使打短工也要以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双方的责权,在合同中应写明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重要内容,切不可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如果打工时未签劳动合同,则要注意保留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凭证,如工作证、工牌、考勤表等,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可以收集好证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胡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