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有“分”为啥不找零?
(记者田菲菲)“在超市购物,收银员找回的最小面额是角票,若找回金额涉及到分币则直接舍去。”近日,张先生在荣华道一家超市购物时,对方以“没有分币”为由拒绝找零。
“购物小票上清楚地打印出已找零,可消费者并没有得到零头。”张先生对此表示质疑,既然超市不肯找零,定价时为何将价格精确到分?本应找回消费者的零钱落入了谁的口袋?
日前,记者在该超市选购了7.67元的商品,结账时,记者付了100元,购物小票上显示找零92.33元,但实际找回92.30元,收银员说3分钱已经“舍”了。记者在此观察10多分钟,发现有5笔交易应找回的分币都被舍去。一些消费者表示,对超市不找分币的做法已经见怪不怪了。
据超市工作人员介绍,一件商品在其他超市卖10元,在这家超市卖9.98元,虽然两者只有2分之差,但消费者仍感觉便宜许多,“结账时,超市又以‘没有分币’为由拒绝找零,这样既能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超市又不会吃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超市不按商品的实际定价收款,不找零钱实际上就是对消费者不公平的行为,应当予以禁止。
记者随后走访了我市其他一些超市,了解到的情况是,如果收银台找零有困难,顾客可凭购物小票到总服务台找补零币。
线索提供: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