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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消费提示:节日消费要理性
发布时间:2013/1/24 11:19:17 | 人感兴趣

市消协消费提示:节日消费要理性

  专稿 春节即将来临,商家促销进入高潮,市民购物、餐饮和家政等方面的需求也随之高涨。市消协根据以往节日期间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提醒消费者要谨防消费陷阱。

  冷静面对打折促销

  消费者要根据实际需要理性选购商品,冷静面对商家的促销活动。有的商家在节假日期间先抬高商品标价,然后打五折甚至一折销售,消费者误以为得到实惠,其实价格并不比平常低。少数商家利用节假日期间名义上搞特价优惠,实际是低价处理库存积压商品或有质量问题的商品。

  另外,消费者不论是通过实体店购物还是网络购物,都不要轻信商家的宣传。网购时,尽量选择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货款。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购物时,要选择带有“诚信”等字号的商家;在国外购买价格较高的数码商品时要仔细选购,对价格、性能,尤其是商品在国内是否有售后服务等事项进行全面了解,以免购买的商品出现故障后无法维修。

  避免被返券套牢

  一些商家采取促销活动中凑整赠券、使用赠券不找零、限制消费额度和使用范围等规定,要求消费者在使用返券等购物时要有比例地使用现金和返券等,这种比例都是对消费者不利的,会使消费者陷入循环购物的圈套,不能自拔,一步一步掏空消费者的腰包。消费者要正确认识返券类促销活动,避免落入经营者设下的循环消费圈套。

  对霸王条款说“不”

  一些商家在推出节日打折促销的同时,经常利用消费者不了解相关法规,打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物品丢失,概不负责”“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等店堂告示或声明,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环节上,增加不公平交易条件或不合理的规定。事实上,经营者无论以多低的价格出售商品,都不能推卸对售出商品的“三包”责任,也不能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更不能免除《消法》中所规定的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因此,消费者在遇到商家的不平等待遇时,要理直气壮地拒绝。

  保管好购物凭证

  消费者大量购买物品时,要注意核对一下所购物品数量与付款单是否相符,付款价格与经营者标明的价格是否相符。购物后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经营者有额外承诺的要索取书面承诺,或写入合同。若节日促销活动有赠品的,应及时向商家索要赠品的保修单据,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假冒伪劣情况,消费者应持凭据依法维权。 (袁媛曹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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