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法虽好落实不易
“常回家看看”到底有多难?
专稿 随着春节的临近,《常回家看看》熟悉的旋律又在人们耳畔响起。前不久,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列入其中,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然而,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因外出求学、供职或创业而欲“归”不能,面对“常回家看看”入法,赞同之余却感叹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外子女:
请假难买票难导致回家难
“快过年了,谁不想回家看看父母?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啊!”提起春节回家,在我市一家企业从事网络维护工作的王磊(化名)一脸无奈。“前几天领导跟我说今年任务重,我的岗位春节时需要有人留守。”这意味着王磊不能回湖北老家过年了。尽管春节加班能拿到丰厚的加班费,但不能回家看望父母还是成为他心中的痛,“只能用过节挣的钱给他们多买些东西,也算是一种补偿吧。”
在我市一家餐馆当领班的川妹子小王同样不敢期望能回家过年。“春节是我们最忙的时候,连正常的休息时间都不能保障,更别提请假回老家了。”得知“常回家看看”已经“入法”时,她在赞同之余表示心有余力不足,“不是不想回家,而是工作繁忙、生活压力大,对父母只能说抱歉了。”
在采访中,很多在外工作的白领表示回家难难在春运时期一票难求。“锄禾日当午,春运订票苦。95105,一拨一上午。拨了一上午,车票还没谱。过年回不回,心里很痛苦。”市民汪先生得知今年能通过电话和网络购票,就利用工作间隙拨打订票热线,却一直打不通。他又试图通过网站订票,一连刷了好几天,不是进不去,就是好不容易进去了,系统显示忙碌,到最后也没有订成票。
相比白领,民工群体更能感受到“过年回家”的艰辛。在唐山打工的重庆籍农民工葛师傅在排了半天队之后,终于买到了几张站票。“我们不会用电话,也不会用电脑,每次过年都是派几个人去车站排队买回家的票,不是每个人都能买到,有个站票都很高兴喽。”葛师傅说,“虽然买票不容易,不过还是希望回家看看,毕竟一年就回去这么一次。”
空巢老人:
盼团圆但体谅儿女苦衷
今年春节,年过古稀的周炳发夫妇最大的心愿是女儿能够回家过年。他们唯一的女儿大学毕业后留在广州工作,由于工作繁忙,已经连续两年没回家过春节了,老两口自己在家过年,冷冷清清,心里很不是滋味儿。老人说,现在物质条件好了,老人们都不缺吃、不缺穿,就盼望着能跟孩子多聚聚。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速,我市空巢老人的比例越来越高,老人对精神慰藉需求也越来越多,“常回家看看”和“陪父母聊天”成了大多数中老年人共同的心愿。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不少老年人对“常回家看看入法”表示欢迎。“当父母的都希望子女能常回来陪陪自己,但子女总有忙不完的事,父母也不好意思催他们,如果能有外在的约束力,提醒他们常回家看看,肯定会拉近孩子与父母的距离,这样我们老人可以得到更多精神上的慰藉。”周炳发说。
采访中,也有很多空巢老人体谅子女在外奋斗的不容易,表示对子孙们是否常回家探望不做强制要求。“儿女们都在忙事业,抽不出时间回家,平时打个电话就够啦,他们过得好就是我们最大的欣慰。”72岁的房大爷说,“子女回家看望父母,出于发自内心的孝顺才好,如果用法律强制约束,只会让亲情沦为形式,这样不仅不会给老人带来情感上的安慰,反而容易激发家庭矛盾。”
法律人士:
用人单位应完善休假制度
“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后,如何落实带薪休假再次成为市民热议的焦点。
“探亲假?没听说过。”在某私企工作的刘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很多民营企业都没有带薪休假制度,对于在外地打工的人来说,没有假期,即使有孝心,也很难尽孝。“我们公司有探亲假一说,但工作七八年了,还从未享受过。”在一家国企上班的徐先生表示,由于日常工作忙碌繁杂,加上考勤制度和奖金挂钩,家在外地的员工根本无心享受所谓的探亲假。
上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国务院曾先后公布过两版关于“探亲假”的规定,以保障职工探望远居异地的亲属。如今的探亲假相关规定沿用的是1981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中,将探亲假明确分为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三类,假期分别是每年30天、每年20天或每2年45天、每4年20天。但是,该规定将享受探亲假的人群限定为“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
据了解,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拒绝给职工放探亲假,可以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来解决。法律界人士表示,“常回家看看”虽然已被写入法律条文,但是还需要出台更多相关制度加以保障。只有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休假制度,才能让“常回家看看”入法体现的人文关怀落到实处。 胡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