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洪增:情系百姓依法维稳的好所长
专稿 热诚服务为百姓,殚精竭虑保民安,化解了许多疑难纠纷,使不少民间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这就是被人们誉为“情系百姓、依法维稳好所长”的开平区开平镇司法所长宋洪增。
在调解工作中,宋洪增情系百姓,始终坚持一颗诚心为群众,特别是对那些因家庭财产和赡养问题等引起的纠纷,他立足一个“稳”字,坚持一个“快”字,注意运用法律耐心调解纠纷,细心化解矛盾,收到了较好效果。几年来宋洪增带领全所排查化解调处民间纠纷105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30余起,劝阻群体性上访10余件。
2012年6月村民夏女士将写有“依法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了司法所。事情源于1991年,夏女士的丈夫病逝,孩子年龄小无力种植口粮田,就与当家大哥商量,由大哥先种两个人的地,等自己有能力时,再还给她自己种。1993年村委会收地税时当家大哥就多交了两个人的,之后村委会就没有再收过地税。2007年夏女士的孩子长大了,准备要回自家的口粮田,可是其大哥一家人不给,称夏女士的承包地已写到了自己名下,是他们交的地税。为此,夏女士就找村委会论理,可是村委会干部和会计因时间长了,且又换了几次干部,也不太清楚了,认为谁交了地税,承包地就是谁的,事情就僵持下来,一拖就是一年多。宋洪增了解此事后,主动了解案情,并多次找到村干部及当家大哥做工作,向他们讲述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通过普法宣传和多次说服教育,最终帮助夏女士要回了承包地。
自担任所长以来,宋洪增针对辖区各村两委会换届后人员调整较大的特点,及时调整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成员,使调解组织机构、调解制度、任务、程序、纪律等上墙,达到了调解工作有场所,群众调解有去处,调解当中有氛围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依法调解能力和水平,去年5月,他组织全镇的近50名调解主任进行培训,使基层调解主任进一步全面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程序以及调解业务的技巧,更好地发挥了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