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温情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
市中院设立“少年法庭”
(屈岳、张磊)近日,市中院设立少年法庭,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的专项规定。
U形的审判台、庄严的国徽、温暖人心的格言、生机盎然的盆栽……这间充满温情的审判庭就是市中院刚刚建成的少年法庭。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时,以未成年当事人、父母、检察官、法官围坐一桌的方式进行庭审。这种审判方式有利于减轻未成年当事人恐惧与抵触心理,缓解其在审判时的紧张情绪,体现了审判工作的人性化。同时,这种“零距离”接触,法官与未成年当事人可以面对面地进行感情沟通和交流,使心理欠成熟的未成年当事人能全面地反映真实案情并充分发表辩解意见,有利于控、辩、审三方形成合力对未成年当事人进行帮教。
为更好地贯彻对未成年当事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市中院抽调了业务骨干担任少年法庭合议庭成员,以确保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公正、合理、较好地解决,最大程度地发挥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及全面保护的职能作用。
少年法庭的设立,标志着市中院内部审判机制进一步健全,在青少年的保护和法制教育方面又迈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