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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晚报记者实地观察三成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发布时间:2013/6/28 8:32:31 | 人感兴趣

记者实地观察 近三成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也需承担赔偿责任

 
图为记者昨天下午在市政府交通岗抓拍到的闯红灯的市民。 记者 赵亮 摄
 
 
图为记者昨天下午在市政府交通岗抓拍到的闯红灯的市民。 记者 赵亮 摄

   (记者 刘珲)近期,我市加大了对“中国式过马路”的整治力度,那现在行人闯红灯的现象还有没有?昨天,记者在市政府交通岗等三个路口进行现场蹲点观察,发现有近三成行人及非机动车依旧“无视”红灯。

  昨日下午,记者先后来到政府岗等三个路口,看到机动车保持有序顺畅通行,但是,人行横道上的闯红灯者成为车流中极不和谐的“音符”。

  现象一:非机动车成闯红灯“主力军”

  在闯红灯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骑自行车或电动车的。“抢信号”成为闯红灯的主要原因,他们往往在红、绿灯交替时加速通过,到路口中央往往需要在放行的车流中穿梭,极其危险。还有一部分骑车人虽然有等红灯的意识,但却不在停车线处等待。

  现象二:行人没有看信号灯意识

  人行横道旁的信号灯在红灯时一直发出语音提示:“现在是红灯,请不要闯红灯。”但仍有一部分行人根本不注意。有的一边打着电话一边低头通行,有的两三人结伴,聊着天通行。记者看到3个女孩谈笑着走在人行横道上,对于闯红灯浑然不觉。当放行车辆开到近前时,她们相互提醒,驻足等待。记者提醒她们闯了红灯,女孩们很不好意思地说:“啊,没看到,不是故意的。”

  交警表示,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而且严重威协别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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