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让老人再婚无忧
专稿 “我丧偶多年,现在想和保姆结婚,可孩子们因为我的房子和存款,对这桩婚姻持反对态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近日,年逾七旬的张老汉在闲聊时说出自己的苦恼,没想到邻居张先生告诉他一个好办法:“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张先生说自己就是“婚前财产公证”的受益者。64岁的退休干部张先生经人介绍,3年前认识了本市58岁的退休职工曹女士,几经交往,彼此之间感到很合得来,并有结合的愿望,但是双方子女都在财产(尤其是房产)问题上存有很多顾虑。他们各自的财产都是辛苦了多半生积攒下来的,两位老人对此并不十分在意,可双方的子女均表示各方老人的财产要有个说法,免得以后因财产问题争长论短、打官司上法庭。由于思想统一不了,两位老人的婚事就一直拖了下来。直到张先生了解到“婚前财产公证”这一“新事物”,难题才迎刃而解。张先生和曹女士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约定夫妻各自财产,并办理了遗嘱公证,明确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去世后由谁继承,把双方子女担心的财产问题明确写进婚前财产约定和遗嘱中,给双方子女都交了底。之后,他们便领取了结婚证书。如今,再婚的他们生活得很幸福,双方子女对他俩都很孝敬。张先生说:“以法律形式确定婚前财产归属权,解除了我们俩及子女们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家庭的团结和睦,也使我们的晚年生活可以在祥和、温馨中度过啦!”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再婚时,由财产引起的争议成为夫妻幸福的“绊脚石”。若婚前做好财产公证,就可以为其撑起“保护伞”。我市再婚老人办理财产公证的人数正逐年增加,婚前财产公证,已成为目前预防再婚财产纠纷的一种较好方式。
(记者 刘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