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工业企业治理力度 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记者李响) 我市是典型的重化工业城市,钢铁、焦化、电力、水泥等行业占经济比重较大,这也为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小压力。为此,《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将加大工业企业治理力度、进一步减少多污染物排放,列为八大综合治理减排工程之首。
全面整治钢铁企业
关键词:脱硫除尘
2013年底前,全市所有符合产业政策的钢铁企业烧结机完成脱硫设施建设、验收并正常运行;2014年6月底前,符合产业政策的钢铁企业球团竖炉全部完成脱硫设施建设;2014年底前,所有钢铁企业余热、余压、余气实现全工艺过程回收利用;2015年底前,所有钢铁企业转炉炼钢一次湿法除尘全部改造为干法除尘;高炉出铁场、转炉二次除尘全部按照颗粒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完成现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
全面整治焦化企业
关键词:挡风墙脱硫
2013年10月底前,全市所有焦化企业料场挡风抑尘墙实现四面闭合,挡风墙高度13米以上;2013年底前,完成自用煤气脱硫,事故煤气放散安装自动点火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2014年6月底前,完成干熄焦改造。
全面整治电力企业
关键词:脱硫除尘
2013年底前,所有燃煤机组完成脱硫设施建设,综合脱硫率达到90%以上;201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现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2015年底前,除循环流化床锅炉外,所有燃煤机组建成脱硝设施,综合脱硝率达到70%以上,并拆除旁路。
全面整治水泥企业
关键词:除尘
2014年底,全市所有水泥企业收尘设备全部改为高效袋式除尘;2015年底前,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成脱硝设施。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关键词:拆除淘汰
2013年10月底前,完成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75台燃煤锅炉的拆除或能源置换,以及14台除尘设施升级改造;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257台燃煤锅炉的拆除或能源置换;2015年底前,除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峰燃煤锅炉外,市区建成区内所有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城乡接合部地区和其他远郊区县的城镇地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市区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全面整治独立轧钢行业
关键词:煤改气
2013年底前,对生产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轧钢企业严格按照《唐山市独立轧钢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技术要求》实施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所有能改造的企业完成燃煤改燃气,不具备改燃气条件的,采用两段炉式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为能源,不得燃烧散煤和重油;同时完成加热炉烟气湿式高效脱硫设施建设,综合脱硫效率大于80%,加热炉烟气稳定达标排放。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关键词:重点行业
2013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建立重点排污行业、重点监管企业档案,编制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完成13家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和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关键词:加油站
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1122个加油站、10个储油库和165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