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多家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截至目前,我市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37份,覆盖企业1067家,
覆盖职工62372人;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246份,覆盖企业7365家,覆盖职工62万人
(陈冬宁、许敏琪)自1996年开始探索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联动、各方配合、工会力推、职企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百人以上企业单独协商、中小型企业区域协商、同行业企业行业协商三种形式齐头并进。
市委、市政府对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和市属28个企业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全市215个乡镇街道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小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领导体系,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3年规划,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在推进工作中,市总工会抓住关键问题,不断创新机制建设,实现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化和长效化。
今年5月30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于10月1日颁布实施。市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年度监督检查办法》,针对职工不敢谈、不会谈、协商流于形式的问题,我市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聘请专家、学者、律师以及有丰富经验的工会干部和劳资人员组成的工资协商专家团,形成了横道边、纵到底的指导服务网络。
积极创新行业工资协商模式,推行了“五步定价、两次协商、三方监督”的“523”工作法,初步形成了“专业机构科学定价、职企双方协商决定、二次协商落实到位、党政工监督执行”的工作模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模式。各县区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协商模式,路北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结合自身特点,推行了“大区域加小行业”的协商,确保协商内容落到实处。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达12703家,建制率达84%,覆盖职工138.2万人;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37份,覆盖企业1067家,覆盖职工62372人;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246份,覆盖企业7365家,覆盖职工62万人,基本实现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