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有效
(刘国祥)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努力提升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圆满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城乡低保提标被列为2013年市委、市政府实事之一,城镇低保标准从每月410元提高到450元,农村低保从每年2300元提高到2900元。全年发放保障金4.22亿元,保障11.68万户19.13万人,保障面占全市总人口的2.6%,低保标准和补差额度保持全省最高。建立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查指导中心,3个县区成立了相关机构,推进了低保救助精细化管理。
扎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全市已投入使用县建县管五保供养服务机构74所,床位总数1.8万张,集中供养率达到80%。集中供养达到每年5480元,分散供养达到4129元,五保供养整体水平居全省前列。
全面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制定下发了《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实施意见》,有8个县(市)区的困难群众享受快捷的医疗救助。在滦南、迁西两县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全市投入2421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339人次。
积极推进临时救助工作。两节”期间投入800万元走访慰问各类困难群众2.5万户。开展“寒门学子进校园”助学活动,投入139.8万元,救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54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