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7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要求建立和完善台账制度,将建议和提案办理纳入国务院及各部门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探索逐步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据2月8日《法制日报》)。
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结果晒出来,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体现办理工作的诚意,令人期待。
议案的办理结果不公开,知晓结果的是一个很小范围,除了各级人大、政协的常设机关和办理部门,往往只有提出议案的代表委员。而如果办理部门该办的不办,该办好的办不好,该快办的不快办,该努力的不努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那么,代表委员大多只能做出两种反应,一是不满意,但没有什么好的督办之策,只能倔强地连续多年重复提出一份内容大致相同的议案;二是因个人认知所限,容易被办理部门说服或忽悠。这样,一些办理质量不高甚至根本就不合格的答复就很容易蒙混过关。公开议案办理结果后,公众就成了参与者和监督者,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容不得一粒沙子,公众不好糊弄,凭借整体的判断力可以准确识别出那些不合格的办理答复,进而对办理部门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碍于公众监督的较真精神和威慑力,政府部门在办理议案时就不敢怠慢,不敢应付,必须全力以赴,如此就能够提升办理议案的质量和效率。
公开议案的办理结果也让公众有了对议案进行全面审视的机会,这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样是一种监督,那些闭门造车、不科学、不靠谱、不理性、不切合实际的议案会遭受质疑甚至批评。如此,代表委员也就有了压力,他们在准备议案时必须要有严谨负责的态度,必须要用心履职,充分调查,找准问题,从而确保议案代表民意接地气、科学理性有分量。
公开议案的办理结果能够满足公众对议案办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设计初衷,符合民意,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完善。
公开议案办理结果是最好的督办令,是建议和提案制度发展的助推剂,我们希望,政府落实这个督办令的步子能够迈得快一点,迈得大一点。
(唐山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