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意见》针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和说情打招呼等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将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以制度规定形式固定下来,《意见》的印发为强化干部监督、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再添一项刚性制度规定。
《意见》着眼于解决选人用人上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五个“一律”违规情况处置办法,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可谓一针见血,切实让投机钻营者没有可乘之机,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牢笼的精神。
有了好的制度关键在于执行。过去干部监督确实存在“失之于宽,使之与软”,甚至表面监督实际保护的问题,此次《意见》重点提出,实行查核结果抽查复核和分析研判、突出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失职渎职责任、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推广实时监督系统等方法、举措,可以说建立起了干部监督“天网”,违规用人情况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瞒得了基层瞒不了中央,存在侥幸心理干部必然要“重视”违规成本,让其不敢想、不敢付诸行动。
制度是否管用,狠刹用人不正之风力度究竟有多大,实践最有说服力。2012年以来,湖南省衡阳市朱松泉违规提拔案,衡阳市已免去朱松泉职务,按科级职务安排工作,时任常宁市委书记、组织部长等相关人员都被给予相应处分。河南省固始县3名干部“带病提拔”案,许培明被判处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河南省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和责任人也进行了严肃处理。目前已经查处的6起违规用人案件处罚人数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起到了十分明显的震摄作用。
相信有了干部监督制度的刚劲,有了钉钉子精神的恒劲,用人不正之风必将得到有效遏制,必将把好干部真正用起来。(流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