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进城就业该做哪些准备
专稿 今后一段时期内,产业转型升级将引发就业形势的改变。今年全国各地人社、总工会、妇联携手举办的“春风行动”,将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进城务工者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农民朋友就业也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那么,农民朋友进城就业该做哪些准备呢?
一、了解可靠的招工信息
在农村了解招工信息的途径主要有两条:
一是从居住地所在的乡、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获取。比如乡(镇)劳动保障所(站)及县人社局、就业局、职业介绍中心等。这些是劳动部门在基层的劳动就业服务组织,常年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准确而可靠的招工信息。
二是从已经在城镇务工的亲朋好友那里获得招工信息。这些信息比较可靠,但是面相对比较窄。
农民朋友通常会采用以下四种方式进城务工:
(1)通过朋友亲戚介绍。到亲戚朋友务工的单位工作,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简便可靠,但是会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是亲戚朋友介绍的工作不一定适合自己。
(2)跟随包工头外出务工。这种方式对于务工者比较直接,省去了自己找工作的麻烦。容易产生的问题是劳动关系不规范,多是口头协议,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务工者缺乏证据,权益会受到损害。
(3)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劳务输出。这种方式比较稳妥,信息真实可靠,管理规范,工资待遇有保障。
(4)个人外出找临时性的工作。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比较自由,但是盲目性大,成功率低,风险也较大。
二、分析职业介绍机构
每一座城市都设有专门的职业介绍机构,一般叫“人力资源市场”或“职业介绍所”。
职业介绍机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桥梁,一方面为劳动者介绍工作,一方面为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
职业介绍机构分为公益性和营利性,主要有下面三种类型:
(1)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这是由各级人社部门举办并承担就业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使用全国统一的标识,无论是对城市劳动者,还是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都实行免费服务。
(2)其他非营利性的职业介绍机构
这是由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职业介绍的服务机构。
(3)营利性的职业介绍机构
这是由法人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并从事营利的职业介绍机构。
三、对享有的基本权利心中有数
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
(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工资。
(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4)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5)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6)用人单位不得向务工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7)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依法向务工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8)务工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9)女职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
(10)农村进城务工者有权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久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