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是学雷锋活动的骨干力量,既有先锋队性质,又根植于平民百姓;既是突击队,更是常备军;既做传统意义上的“好事”,又搞富有创新特色的活动。因此,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不能一劳永逸,而必须从长计议,持久发力。
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教育,提供精神动力。志愿者成员的多样性、服务的长期性、任务的艰巨性,这要求思想教育必须紧紧跟上,坚持不懈。既要有应对突击性活动的“鲜活性”教育,又要有“保质期”长久的基础性教育;既要注重传统教育内容,又要与时俱进,抓好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教育。因地制宜地开展技能培训,增强服务能力,使服务活动由上级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个人能干什么就干什么,变为时代需要什么就懂什么、服务对象渴求什么就干什么。适时有效地抓好法律保障,保持思想定力。各级不仅要为志愿者服务组织聘请常年的法律顾问,而且应进行教育培训,使志愿者成为法律明白人,在开展服务活动的同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明白法律赋予自己怎样的权利和义务,假如一旦发生涉法、涉诉的事件,相关组织的法律保障要及时跟上,不让志愿者“好心不得好报”的现象发生。
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是一家一户的事,既需要主管部门的长期坚持,又需要相关社会组织与团体的广泛参与。(艾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