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石家庄自2月15日起,禁止“三车”在市区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及主街主路二环至三环之间延伸线24小时通行。“三车”是指营运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不含国家公告目录内车型),非法改拼装三、四轮车也包括在内。长期以来,“三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不少市民批评。(3月1日长城网)
政府的集中治理正是基于维护公共空间秩序,保障民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良好意愿。但这些“三车”长年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队伍不断壮大,就在于它快捷便利的实用性。对残疾人和老年人来说,这是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对快递、送气等民生行业来说,这是适用的交通工具;对做小买卖的老百姓来说,这是货物的最主要运力等等。所以不得不说,这项政策的立意虽好,却未获得民意的一致认同。
近日,相关部门公布了一批政策解释和具体细则,涉及残疾人的扶助,老年代步车的具体处理,特殊行业的“四统一”要求等方面。但目前的政策解释和具体细则,也包含不明确和不合理的地方。比如,鼓励商户购买小货车,优惠政策也只是通行证免费;比如,突发情况使用“三车”去程不查返程查,到底如何界定?整治活动的利益攸关方大都是中低收入者和弱小商户,些许的改变就会使他们的生活发生变动,所以相关部门的答疑解惑不能马虎轻视。
另外,有关此项整治活动的监管状况,相关部门也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毕竟整治“三车”涉及到查扣车辆、收缴罚款等行为,倘若监管不到位,有人借此机会权力寻租,则会扭曲整个治理活动的良好本义。
出台一项牵涉颇广的公共政策,即使有着良好的出发点和意愿,对涉及人群的利益损害也是不可避免的。冀望有关部门,能够提前考察、科学论证,征询多方面意见,在细节处着力,将利益伤害降低到最小。毕竟,得到最多认同、真正民心所向的政策才能执行得彻底和长久。
(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