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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为信访工作提速
发布时间:2014/3/24 10:22:17 | 人感兴趣

  处理信访问题,尤其是做好涉法涉诉“老上访户”的工作,是令很多基层干部一提起来就胸闷气短的挠头事。中办、国办近日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为这一治理难题开出了通塞化瘀的良方。让法律的归法律,信访的归信访,《意见》通过诉访分离等制度设计,为实现公正有序的社会治理提供了新动力。(人民日报)

  信访工作一直是基层工作的重头戏,据有关报道,有写乡镇中心工作1/3以上围绕处理信访问题。信访为什么这么繁多、这么难处理?这主要是多方面因素导致的,一方面,信访成为百姓反映问题的唯一窗口,很多上访百姓没有“遇事找法”的观念和习惯。遇到问题直接上访,尤其是基层群众,知道政府的大门在哪,却不知道法院的大门在哪,至于行政复议、仲裁等救济渠道,更是从未听闻。另一方面,我国处在不断改革的探索阶段,社会变动带来问题堆叠,尤其在企业改制、拆迁安置、劳务用工等民生领域,由于涉及权利维护和利益分配,导致问题如水流不断、层出不穷。

  面对当下信访工作承载过重的负荷,已导致政府工作的效率低和政府形象差,我们应积极改进、创新举措,以法治思维为信访工作提速。

  首先,要加强信访法律常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不但要改变上访百姓“信访不信法”的观念,更要让他们知道很多纠纷可以通过法律之门化解。并且对信访人员宣传正常合法上访,执意缠访闹访、多访、越级上访,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上访行为都是违法的。

  其次,从制度上分流案件,从程序上建立合法有效的终结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在信访与诉讼之间架起了一个制度导流槽。法律的归法律、信访的归信访,对应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应当依法按程序向人大、法院、检察院、劳动人事等机关或部门提出,信访部门无权受理。例如:涉法涉诉事件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政法机关求解,而不是向党政信访部门反映。

  最后,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任何“拦卡堵截”、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错误行为,都是与此相悖的。把上访群众当做有血有肉、活在情与理之中的普通人,把他们的合法诉求维护好,把他们的不合理诉求引导好,才能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为服务群众、改进执法的平台。

  (西西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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