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频现处理遇盲区

这辆“僵尸车”停放在此已有一年多。
专稿(胡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唐山早已步入汽车时代。截至2013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74.5万余辆,仅去年就新增机动车19.6万余辆,平均日增537辆。而与之伴随的是,越来越多的“僵尸车”出现在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不仅占用了日益紧张的停车资源、影响了市容市貌,而且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
现象:
“僵尸车”频现小区
影响环境挤占泊位
所谓“僵尸车”,是指长期停放于公共空间、无人使用的车辆。在我们身边,“僵尸车”并不少见。记者走访发现,在龙华楼、祥荣里、红星楼、国际花园、怡景文园、河北一号、东越河花苑等多个小区里,都有长期停放不用的残旧机动车,有的阻碍了人行道,有的干脆停在绿化带里,不仅占用公共空间,还影响了小区环境,居民对此反映强烈。
在龙华楼小区13楼的楼下,一辆锈迹斑斑、落满尘土的宝马车显得格外碍眼,车身有明显燃烧过的痕迹,几个车轮也已干瘪塌陷,一看就是很久没有挪动过了。住在13楼的居民李大爷告诉记者,这辆车是小区一个租房户的,两年前的一个晚上突然发生了自燃,之后就变成了如今这副模样,后来租房的人搬走了,这辆车却一直被扔在这里。
无独有偶,在国际花园小区里也有这样的两辆“僵尸车”,其中一辆几乎烧成了空壳子,另一辆漆皮已经脱落,露出锈迹斑斑的底漆。小区居民李先生说,蛇年春节的时候,有人燃放烟花引起了火灾,这两辆车被不同程度烧毁,因为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两辆车就在这里放了一年多。
“车坏了,要么送去报废,要么就修好它,这样长期放在小区里,实在有碍观瞻。”提起“僵尸车”,李先生忍不住抱怨,小区里的停车位本来就紧张,有时回家晚了,不得不把车停在小区外的马路边,而这两辆“僵尸车”却一直占用小区里的两个宝贵的车位。
“僵尸车”不仅挤占了停车资源,而且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及事故,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我们小区里有住户在做报废车生意,把几十辆报废车停放在小区道路和草坪上。”东越河花苑小区居民陈女士忧心忡忡地说,“这些报废车锈蚀严重,部件缺损,有的还在渗漏汽油。现在天气暖和了,常有孩子在车旁跑来跑去地玩耍,万一发生火灾等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难题:
管理主体缺位
如何处理遇盲区
记者了解到,住宅小区“僵尸车”的出现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机动车临近或到了报废时限,车主不愿花钱维修或办理报废手续,于是将车一弃了之;二是车主因转换工作、居住地等,常年在外而不能开车。由于法定的管理主体缺位,“僵尸车”的处理问题一直困扰居民和小区物业,成为城市管理的一个难题。
祥荣里小区南侧205楼下停有一辆被人弃置不用的奥迪车,虽然上着车牌,但车身上下堆积着厚厚的灰尘,看起来十分破旧。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这辆车占道碍事,他们曾经多次寻找、联系车主,但车主始终置之不理。“我们物业只有管理权,没有处置权。毕竟这是人家的个人财产,不能不经车主的同意就私自挪动或者丢弃。”工作人员对此也很无奈。
那么,交管部门能不能处理这些“僵尸车”呢?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过了报废年限的汽车,如果在道路上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交警会根据相关交通法规进行处理。如果车辆违法停车或是因不当停放影响了交通秩序,那么交警会对其予以处罚,严重的会采取拖车措施,但这仅限于马路上。对于小区里面的“僵尸车”,只有在确定为赃车,或者停在非停车道和堵住消防通道的情况下,才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建议:
完善相关法规
多部门齐抓共管
随着城市的发展,长期弃置不用的“僵尸车”越来越多。任其发展下去,这些城市里的新型垃圾会成为公害。那么应该怎样治理这一难题呢?市民和有关专家纷纷支招。
法律界人士建议,应该从立法角度规定“僵尸车”的回收处理事宜,例如停满一定年限的“僵尸车”,无论车主是否现身,管理部门都有权将其拖离并交给废旧物品回收公司拆解,使这些“僵尸车”回炉,发挥新的用途。
针对小区内的“僵尸车”,律师指出,尽管物业无权将小区内违规停放的车辆强制拖走,但是可以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问题。对于实行停车收费的小区,物业可以以未缴纳停车费为由起诉车主,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拍卖该车辆;对于未实行停车收费的小区或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因为“僵尸车”已经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业主委员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车主,在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些市民希望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能够联合起来,为小区里的“僵尸车”建立档案,把车主信息、停车时间等记录在案。如果能联系车主,让车主自行处理。如果车主无法联系或置之不理,而车辆又确实对居民生活造成了影响,可将“僵尸车”拖离停车位,放置在固定的场所保管并发出认领公告。若在公告期内车主出现并认领废旧车辆,应当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如车辆长期无人认领,则可依据相关法律申请按“无主财产”直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