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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警惕买到回收药品
发布时间:2014/4/10 7:05:33 | 人感兴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警惕买到回收药品

  (记者郑芃芃 通讯员陈国安)医院附近、小区门口、早市夜市,常能见到放着写有“高价收药”的小纸牌。然而,关乎人命的药品岂能擅自回收!回收的药品质量有无保证?这些药品最终又将流向何处?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日前,我市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回收药品专项行动,对掌握线索的调查已全面展开,部分查实的案件已经惩处到位。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此项行动将会持续进行。

  据介绍,非法回收药品,是不法分子收购个人手中的药品,再销售给药店、诊所,最终再次销售给消费者。非法回收的药品多为治疗慢性病的药品,如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其他心脑血管疾病的药品,销售价格比批发价甚至出厂价还要低。不法分子有时会将收购的药品通过更改批号、更换包装,甚至掺进假药后,再进行销售。这种行为既逃避了药监部门的监管,又使药品储存运输条件无法得到保证,也不能保证药品质量。过期药、假药更是侵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非法收购药品,也成为一些人非法套取国家医保资金个人牟利的手段,严重扰乱医保体系建设和药品流通秩序。

  消费者该如何擦亮眼睛,辨别回收药品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您以下两种方式可以查询,一是从互联网“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上查询,可显示出药品流通过程中所经销的企业。二是从互联网下载软件“药品管家”到智能手机,对药品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条形码进行扫描,可以查询药品的最终流向。

  避免购买到回收药品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看价格,对销售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的药品要提高警惕。看批号、看包装。对同一种药品多个不同批号同时在柜台销售的,要提高警惕,正常情况下,药店一次购进的同一种药品为同一个批号,最多两个批号;对外包装新旧程度不一样或有破损的药品也要提高警惕。索要发票或销售小票等销售凭证,并要注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留作购买药品的证据。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要警惕回收药品,发现疑点应及时向该局举报,举报电话为:12331。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及他人的身体健康,不要把家中不用的药品、特别是过期的药品卖给非法收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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