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湖北武汉市环保局向媒体通报治霾工作进展情况,通用汽车、东风雷诺、园博园、三环线北段和西段改造等重点工程,因工地扬尘严重,首次被点名批评。“过去重点工程工地内扬尘污染,都是内部通报,但整治效果并不理想。”武汉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说,现在不行了,不动真格,没法向市民交待(据4月10日《武汉晚报》)。
针对一些重点工程扬尘严重的问题,武汉市把内部通报改为公开批评,看似是一种进步,而实际上,只是一种正常监管姿态的回归,是一种应然的动作。
治霾不分三六九等,不分重点工程与普通工程。重点工程扬尘严重与普通工程扬尘严重的性质是一样的,也应该承担相同的责任。从一开始,监管部门就不应该“惯着”重点工程,不应该顾及重点工程的脸面,而是应该用公平的尺度来对待,该怎么批就怎么批,该怎么罚就怎么罚,该怎么整顿就怎么整顿。这样,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
当前,很多地方雾霾严重,影响了民众的身心健康,影响了民众的幸福指数。民众迫切希望环境能够尽快改善,空气能够尽快变得干净安全,迫切希望能够自由自在地开窗,自由自在地外出,自由自在地呼吸。在这种民意压力下,政府必须要拿出最大的决心和诚意来治理雾霾,在全面治理的基础上,要敢于啃“硬骨头”“难骨头”,敢于向重点工程开刀。一方面,重点工程往往意味着大投资、大就业、大税收、大GDP,与一座城市的综合利益以及官员的政绩息息相关;另一方面,重点工程也可能是大排放源、大污染源,给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伤害,给民生带来很大的侵扰。由于重点工程的矛盾性,如何处置重点工程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就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发展观和执政能力。地方政府一定要摆正重点工程的正效应和负效应的关系,不能为了片面追求发展利益就放松对重点工程的监管,迁就重点工程的环境污染等行为,不敢撕破脸皮、不敢用硬手段。显然,宠惯重点工程的思维是错误的,必须得到纠正。
笔者以为,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对重点工程不但不应该“厚爱”一层、重点照顾,反而应该严管一层、重点监控,应该对重点工程采取更苛刻的标准和措施,让重点工程承担更大的责任,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这样的重点工程才能向环境释放最大的正能量,才配得上“重点”二字,才是民众需要的重点工程。(唐山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