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记者对1990年至今已被判刑的,包括辽宁“第一黑老大”刘涌、郑州“黑道教父”宋留根在内的36名涉黑头目进行盘点,有17个头目都有着或商或政的“社会身份”。其中,有9人是以官员身份做掩护,大到司法局局长,小到村支书。甚至有5人不仅身负集团领导要职还有政治背景。(4月1日《法制晚报》)
坊间有云:强龙难压地头蛇,意思是:政府官员即使身居要位,也难以惩治地方顽固的黑恶势力。然而,当“强龙”和“地头蛇”勾结在一起,黑恶势力不但无法压制,而且会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导致出现“政府黑社会化”和“黑社会政府化”,这就是以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为前提的“黑金政治”。
“黑金政治”是舶来品。多年前,美国前国民党人昂鲁曾指出“金钱是政治的母乳”,含义是在西方选举政治中,金钱贿赂起了关键作用。“黑金”与政治挂钩,则产生了“黑金政治”,只不过,这里我们所说的“黑金政治”已经延伸到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等领域,这种“政治”因为利益攫取更加疯狂,所以具有更高的“黑金含量”。
官黑勾结既是一种“寄生关系”,也是一种“共赢关系”。涉黑团伙的勾当本质上都是对权力、经济、社会资源的垄断。原本正常的资源配置要通过公权力、社会分配以及市场的良性调节。但是为了抢夺资源,黑恶势力会向政府官员行贿,进行利益输送,而一些抵挡不住诱惑的腐败官员,便与黑社会组织结成了一个利益链,我给你保护,你给我利益,从而达成一种“狼狈为奸的腐败共赢”。
黑帮是没有“营业执照”的“政府”,涉黑官员则是戴着“假面具”的“黑帮”。在揭示“官”“黑”之间的关系时,与其把某些腐败官员当作是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不如把黑社会组织当成是某些腐败官员的“摇钱树”。这样的表述更能看清“官、黑”之间的寄生利益关系,因此,将反黑定义为反腐败斗争,更能显示当前“反黑”的现实和本质。
官黑勾结是阻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颗毒瘤,其危害不言而喻,而要铲除这颗毒瘤,就要从打掉“保护伞”入手,从反腐入手。正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如果能够从“保护伞”反腐入手,将会端掉更多的涉黑团伙。同时要避免运动式反腐、选择性打黑,要在健全的法律规定下,常态化开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长发育的土壤。
“红顶黑商”,早晚必亡。尽管黑恶势力与贪官污吏盘根错节、藤乱缠绕,但反腐利剑终究会将其斩断,刘汉集团的覆灭就是最好的例证。现在,我们必须乘势而上,除恶务尽,严查黑恶势力,严查涉黑官员,既要铲除社会上的黑帮,也要铲除“体制内”的黑帮,防止官员在“黑金政治”中“牟私分赃”。(剑雪封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