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7日之前的3天时间里,榆林市高新区榆横工业大道两旁面积约330亩的樟子松林被毁坏。林业部门回复称,查明施工方是榆林市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局雇佣的,属无手续施工。据市民说,这片地原来全是沙子,为了治沙,七八年前,沙地里种上了樟子松,因灌溉及时,树长得非常好。(西安华商报)
众所周知,植树造林有保持水土、抵挡风沙、净化空气、减少噪音的作用,国外曾有学者对树的生态价值进行过计算:一棵50年树龄的树,累计创值约196000美元。这一计算是否精确姑且不论,就树木的实用价值而言,确是显而易见的。正是如此,我国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号召全国上下义务植物。
榆林这片松林经过七八年的精心培育,作用已经初露端倪,正如百姓说的,“非常好的树,夏天绿油油的”,但是当地环保局在没有相关批复的情况下,擅自施工,约330亩的樟子松林被瞬间毁坏。难不成这片树林不利于环境保护?否则怎么就成了当地环保部门的眼中钉、肉中刺,在没有手续的前提下,先斩后奏,毁之而后快。群众费解,当地林业部门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首先,在沙土地上呈现一片绿洲,要倾注多少人的心血,这个无法计算;造林不易,护林更难,古语,十人树杨,一人拔之,则无生,更不必说用推土机了,岂不令人扼腕叹息。其次,如果是其他部门毁林也就罢了,凶手竟然还是当地环保部门,大水专冲龙王庙,真不知道该局是干什么吃的。最后笔者要质疑的就是,环保局是国家行政机关,更应该依法办事,依规行事,没有经过与林业部门的沟通协调,没有经过上级党政机关的签审批示,哪来的“鸡毛掸子”擅自行事。
百年树木啊,榆林环保部门的过错不可原谅,这个头开不得,也容不得,不光是令行禁止的问题,还是关系到群众子孙万代的事情,必须彻查严惩,给群众个交代。
(刘永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