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校园性侵、幼儿园虐童、父母虐童等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事件屡被曝光,加之西安、吉林等地多家幼儿园违规给孩子喂服处方药物“病毒灵”一事被曝光,这一连串曝光的案件,刺痛着人们的眼球和神经,更是引发了社会上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反思和讨论。
事实上,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明确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四类主体,分别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家庭保护是第一道“防线”
对于未成年人,家长的关心、教育和引导是第一道“防线”。一定要尽早教育孩子学会自我保护,这样才能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有专家指出,父母要随时留意观察孩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一定要注意询问原因,耐心地帮助开解,避免孩子默默地承受痛苦,也避免伤害持续发生。
学校应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安全
要注重教师素质的提高,坚决果断把违法犯罪人员清除出教师队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也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条款,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孩子的心理教育,开设相应的安全教育课程。
社会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不能仅有赖于严刑峻法,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未成年人要善于用法律手段,采取适当的方式保护自己。他还表示,要通过发布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等形式,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加强惩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
司法保护系保护未成年人的“底线”,要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必须让法律制度先行,完善国家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监管,让法律落到实处也显得极为重要。所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监督管理加强了,特别是监督管理得更加细致了,那些心怀鬼胎、图谋不轨的机构和个人自然也会收敛些。从而换来的,就是少年儿童更多的保护和更加健康快乐的成长。
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保护力量形成合力,才能斩断伸向孩子们的“罪恶之手”,给孩子们一个健康快成的成长环境。
(吴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