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渣工程”是朱镕基总理在98年全国性洪水施虐期间说的,当年的长江洪灾就是以往的豆腐渣工程加重了灾情。1998年,朱镕基站在洪水滔天的九江大骂“王八蛋工程”、“豆腐渣工程”,从此,“豆腐渣工程”就成为了那些烂工程的代名词。
2009年6月27日5时30分许,上海市闵行区一幢在建的13层楼房发生楼体倒覆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6月29日2时30分许,湖南郴州市火车站发生两列客车侧面冲突事故,造成3人死亡,63人受伤,其中重伤6人;几乎与此同时,黑龙江省铁力市呼兰河大桥坍塌,造成4人死亡。2010年8月8日凌晨,位于舟曲县城东北部的三眼峪暴发泥石流,当时刚建完的4道大坝被冲毁,不仅没能发挥作用,反而带来更大灾难。
建筑工程何以变成了“豆腐渣”?大多是工程在建筑过程中或擅自篡改设计、或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材料。违规的建筑又何以被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呢?
豆腐渣”工程被评为“质量优良”、问题暴露后却无人问责,如此咄咄怪事,折射出了公共工程质量监管上的“公地悲剧”——如同对待一块无人看护的“公地”,大家都认为事不关己。
笔者认为,若要杜绝“豆腐渣”工程,一是要增强人们对公共工程质量的监督热情与问责自觉。对于公共工程的质量监管,作为真正的业主——当地民众往往不在场,他们对政府的工程招标、工程验收过程缺乏监督权与话语权,对在工程质量监管上失职的公共部门缺乏责任追究权,这种权利缺失又反过来促使人们淡漠了对公共工程质量的监督热情与问责自觉。一些“豆腐渣工程”,普遍存在偷工减料行为。特别是一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由于资金紧张,就在降低标准、采用不合格建筑材料上打主意。一些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堂而皇之地验收通过,有的甚至评上了“优良工程”。加强工程监理,同样是防止“优良工程”变身“豆腐渣工程”的教训之一。二是要强化质量评定体系和方式。有些工程本身的问题较多,但是,在行政干预下、在金钱诱惑下,所有的漏洞都被光线的外表和政令掩盖下去了。事实证明,腐败是不少“豆腐渣工程”问世的重要原因之一,责任追究不彻底,从一定程度上也助推了“豆腐渣工程”的出现。所以腐败预防、责任追究的问题更不能放松。
(王澜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