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相关决定,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据4月22日《东方早报》)。
很多人误读了新闻,以为“食盐专营”被废止了,乃至股市都有了反应,盐业股集体暴涨。然而,事实上废止的只是《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食盐专营”还在,因为更高层级的《食盐专营办法》还在,它依然是食盐专营的依据。
显然,大家空欢喜了一场。但舆论的误读却清晰地传递出了一种希望废止食盐专营制度的民意。实际上,食盐专营已经成为了一种越来越苦涩的“政策调味品”,其“营养成分”越来越少,“副作用”却越来越大,全面废止食盐专营制度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几千年来,我国一直实行食盐专营制度,其第一个功能是保证税收,盐税也曾长时间在税收中占有很大比重,而如今,随着经济发展的多元化,盐税的占比日益降低——1950年,盐税占国家税收的5.49%,到了2006年,这一比例已经锐减为0.04%(4月22日《齐鲁晚报》)。盐税的作用已经微乎其微。食盐专营的第二个功能是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有人说,食盐专营具有保障食盐安全的功能,也就是推广高品质碘盐。其实,原盐加碘的成本很低,仅为每吨20元,即便取消食盐专营,食盐生产加工企业一般也不会为了省去区区加碘成本而铤而走险。同时,如果政府能对食盐市场施以必要管理,明确责任,完全能够管住管好食盐加碘行为,遏制住劣质盐。可见,食盐专营并不是食盐安全的必要条件。综上所述,食盐专营的功能性基础有的已经消失了,有的根本就不存在或不牢固。
食盐专营的标签是计划和垄断,其“副作用”主要有四个方面:其一,导致政企不分,地方盐务公司片面追逐经营利益,使专营强势,监管弱化;其二,扼杀市场活力,食盐生产企业靠计划指令生产,没有竞争压力,缺乏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导致粗放生产,破坏环境严重,资源利用率低,技术研发不足,盐品数量少,整体行业明显落后于先进国家;其三,扭曲市场价格,各级盐务公司大幅加价,使食盐零售价高于食盐生产企业销售价格数倍甚至10倍左右,消费者承受了不合理的负担。一组数据显示,美国、法国、澳大利亚、中国人均食盐消费额与人均国民收入之比分别为:0.06、0.04、0.04、0.12,我国的食盐价格偏高;其四,一刀切式加碘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给一些人群的健康带来了隐患或伤害。
酱油、醋、味精等调味品也都很重要,人们几乎每餐都要食用,消费量比食盐大得多,这些调味品的经营可以放开,食盐经营为什么不能放开呢?(唐山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