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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480元要先花1000元”不是为原则而是为利益
发布时间:2014/5/8 11:39:07 | 人感兴趣

  家住西安太华路社区的靳先生遇到了件棘手的事儿——母亲生前存到银行的480元,不取可惜,要取就得先花1000元。5月4日,靳先生拿着存折去西安银行取款时,被告知需要其他5个兄弟姐妹先进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公证,每人每笔200元公证费,这样算下来,要取出这480元,靳先生兄妹得先花1000元(据5月5日《华商报》)。

  子女单独从银行取老人留下的存款,需要其他子女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是银行的规定,公证部门的收费也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合规合法。难怪连公证处和银行都建议,这钱还不如不取。

  不过显而易见,靳先生不取这480元钱,实际上相当于钱归了银行。一些国人没有生前立遗嘱的传统,尤其农村地区的一些老年人,习惯于将存折自己保存还刻意不让子女知道密码。靳先生遇到的难题,相信在全国各地并不鲜见,如果都不得不放弃,恐怕不是一个小数。

  难道真的是一道解不开的难题吗?其实不是。比如2013年11月20日浙江淳安县电视局网站就有一条新闻,说当地对于5000元以下的遗产公证只收取工本费。今年2月14日的《重庆晨报》也曾报道说,该市公证协会出台《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财产领取及保管公证的指导意见》,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动产只需要委托一名申请人办理,并视情况减免公证费。

  网上搜索发现,上海等其他省市也有类似的规定。可见,公证部门的公证费并不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但遗憾的是,西安市的公证部门没有这样的规定。

  而对于银行来讲,小额遗产也不一定非抱着《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不放。说实话,因为480元引起遗产纠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银行方面完全可以对小额存款简化手续,只要求所有继承人的亲笔签名承诺即可,这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即使申请人可能有弄虚作假等情况,但也应该追究申请人的责任。总的来说,银行方面的法律风险相当低。银行之所以如此坚持原则,恐怕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反正吃亏的不是自己,甚至还因此占了便宜。

  可见,“取480元要先花1000元”的问题不是无解,而是没有部门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公证部门不愿降低自己的收费标准、简化自己的办事程序,银行方面毫无变通可言,看起来是坚持原则,实际上是想抱着利益不放。对于小额遗产的公证与领取,既然已经有例可循,就应该尽力办好。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打个粗俗的比方,不随地便溺是规则,但因为找不到厕所却让活人被尿憋死,那是愚蠢。明明知道钱是谁的,不但不想方设法帮人家取出来,还一脸认真地劝人家不如放弃,这是怎样的荒唐与讽刺!如果当事人有权利给这些部门的工作作风投票的话,相信只会投上否定的一票。(刘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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