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宣布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而此前国家对电信资费只设上限未设下限(据5月10日《南方都市报》)。
政府放开电信资费价格,顺应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有利于市场竞争,可以使电信运营商的资费价格策略更加主动灵活,更有效率,更及时地把握市场的脉搏,更加贴近消费者的需求。显然,这一动作令人欢迎和期待。但笔者以为,在短时间内甚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电信资费恐难以带来大幅度的降价,难以给消费者带来明显的实惠,我们对电信资费市场调节价应该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实际上,近年来,移动、电信、联通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已经有了一定的竞争,电信资费的价格已经贴近市场价,更确切地说是已经贴近三大运营商达成默契、可以接受的市场价。而政府放开电信资费价格管制后,如果没有足够数量且具有相当实力的竞争者加入,电信市场仍然处于三家独大的局面,那么,就不会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也不会形成完全的市场定价,电信资费价格下行的幅度就会非常有限。
诚然,目前我国已经放开了虚拟运营商牌照,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自去年年底至今,已有19家民营企业获牌,人们较熟悉的苏宁、国美等企业均在列。从结构上看,运营商竞争一下子从3家变成了20多家(2月13日新华网)。但是,这些虚拟运营商都无网络资源和基础设施,需从三大基础运营商购买通信服务,包装成自有品牌转售给用户。这也就意味着,新加入的19家竞争者只是“二道贩子”,三大基础运营商依然是能够控制电信资源的“生产商”或“一级批发商”,实力雄厚,具有先天的优势,“二道贩子”难以对他们构成冲击。且“二道贩子”的经营要依托于三大基础运营商的资源,在很多环节要受到后者的制约,“二道贩子”不敢或拿不出足够的手段和三大基础运营商直接竞争。在现阶段,进入电信市场的民营资本只能起到有限补充的作用。
同时,一些技术门槛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电信资费市场调节价的效果。比如,目前移动、电信、联通都有自己的号段,不允许消费者“携号转网”,不少消费者为了保住一个使用了多年且被社交圈熟识的号码,可能不愿意为了少交一些资费而换号转网,如此,消费者就不能自如地行使自主选择权,市场资源的流动也就受到了影响,这种市场流动的障碍会减轻运营商的竞争压力,减弱运营商的降价冲动。
要真正把电信资费价格市场调节的功效作用发挥出来,政府应该进一步拆分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允许民资甚至外资进入电信市场的基础设施和资源领域,或者利用税收优惠、补贴等抵消社会资本租用基础运营商网络基础设施和资源的成本,让电信市场的主体更加多元,让社会资本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同时,还应该用法律手段打破各基础运营商之间的“号段壁垒”以及其他企业壁垒,打通“携号转网”的绿色通道,让市场资源的流动更加自由便捷。而这些目标的实现,注定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青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