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禁食”条款的废存,经历了一轮“拉抽屉式”调整。今年2月,《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中,提出了对“地铁禁食”规定了罚则,引起了广泛争议。近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近日曾表示,在待审议的稿中,已将该条删去。在经过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调研后,“地铁禁食”条款再次被环保委提交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审议意见报告建议入法,于昨日接受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5月23日《新京报》)
地铁禁食入法,本意是为了维护乘客利益,避免因吃东西造成的遗撒、滑倒,维护车厢文明等。应该是惠民的好事,为什么遭到了强烈的反弹?
对某些乘客来说,地铁上吃东西方便自身生活。可能是上班时间比较赶,在地铁上吃东西节省时间;或者是某些有低血糖的人需要随时补充能量;或者是某些老人小孩随身携带水等等。这些都是常见的情况,是在情理之中的。对这部分群体来说,地铁禁食似乎是不合人情的。但是对于不吃东西的乘客来说,地铁上吃东西却不失为一种折磨,尤其是吃一些有气味的食物,人员拥挤时可能会出先遗撒等,严重点甚至可能发生滑到等。对于他们来说地铁禁食应势在必行。
地铁禁食似乎总是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又在维护着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似乎很难达到一个平衡点让双方都满意。笔者认为应该专门设立用于餐饮的区域,为真正有需要的人提供方便,避免一刀切的状况,在法律之外充分展现了人文情怀。同时有法律应该也有教育,不然很可能会造成入法容易执法难。应该加大宣传教育,宣传引导,让人们自觉养成一种不在地铁吃东西的良好习惯。法律与宣传引导、设立餐饮区等人文关怀三管齐下结合起来,将地铁禁食这种不文明行为有效遏制。
(长乐未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