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区法院教育实践活动见成效
为1100名农民工追回1100万元工资款
(记者黄岩 通讯员张雷、郑宏)5月12日,古冶法院审判大庭内气氛热烈,包工头张某某、鲜某、刘某某、赵某等人代表近1100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3年之久的1100余万元工资款。他们的喜悦溢于言表:“是古冶法院和法官们,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拿到了期盼许久的血汗钱!”
2011年,四川省某建设公司在为唐山某房产公司承建古冶区A住宅楼工程中,拖欠了825名农民工723万元工资。农民工多次到区委、市信访局等部门信访,情绪相当激烈。古冶区法院介入此案后,将其引入诉讼程序,于2012年8月正式立案。
立案后的第二天,民一庭庭长李星群就带领两名法官到四川省进行诉讼财产保全,及时冻结了被告四川省某建设集团在各大银行的存款,但被告多次提出取证困难延期审理,逃避与不配合。主办法官耐心协调、调判并举,最终在2013年8月判决被告给付825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723万元。2014年4月,主审法官再赴四川省,对被告账号中已冻结的723万元农民工工资款予以全部扣划。
与此同时,一件拖欠258名农民工工资款的执行案件也在古冶区法院申请执行。2011年6月,深圳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承建古冶区B住宅楼工程时,拖欠农民工工资款474万元。多次索要未果后,包工头赵某代表农民工提起了诉讼。经审理,古冶法院判决被告深圳市某建筑工程公司给付原告劳动报酬474万元。因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赵某于2014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周铁环同志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往返深圳等地,查封扣划被执行人财产。经过近一个月的辛苦奔波,终于将474万元执行款足额执行到位。
古冶区法院始终坚持以“关注民生、维护稳定”为己任,特别是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更是把为农民工讨薪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主战场,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望着农民工满意的笑脸,法官们多日来工作的艰辛和劳累一扫而光:“只要农民兄弟能拿到应得的工资款,对案子没有意见,就算是再苦再累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