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区“1+3”工作模式,瞄准分解、落实、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采取“一状三卡、一诺三述、一账三查、一书三谈”的办法,使党委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的厘清和落实,得到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同志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崔晗同志分别两次批示肯定。今年我们认真落实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要求,从完善内容、规范运行和覆盖基层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使四个“1+3”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和深化,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党委主体责任搭建平台、提供抓手。
一是完善基本内容,使责任更明确。在规范廉洁自律承诺、建立运行台账和监督检查三个方面进行完善。“一诺”内容个性化。针对目前存在的廉洁自律承诺“公式化”现象,要求全区股级以上干部和农村干部在做好共性内容承诺的基础上,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具有岗位特点的个性承诺内容,并及时将承诺内容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一账”建立具体化。针对有些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台账内容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将台账内容进行完善,既要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牵头落实的具体工作内容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又要详细记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开展“三查”日常化。在开展“三查”的基础上加强日常工作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日常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内容,突出特色性、落实责任人、明确量化指标,注重平时动态考核,形成一整套比较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考核体系和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
二是强化工作举措,使运行更有效。突出责任状签订、“三述”结果运用和强化责任追究三个重点,不断规范模式运行。扩大“一状”签订范围。在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区委书记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将责任状签订主体向基层延伸,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逐级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注重“三述”结果运用。将年中、年底开展的“三述”活动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基础上向基层拓展,组织重点单位、基层所站党组织负责人“三述”大会,接受现场民主评议,将“三述”评议结果运用到年度惩防体系检查和考廉中,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有效发挥激励先进、鞭挞落后的奖惩功效。严格“违规”责任追究。在“一书三谈”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开平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从把握追究原则、追究重点、区分责任、追究程序等方面,研究制定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追究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坚持以点带面,使覆盖更广泛。把向基层延伸作为深化完善四个“1+3”工作的重点。采取“试点先行、全面覆盖”的原则,逐步深化工作模式。分类确定试点。确定“一镇、一街道、一党委、一区直单位”4个试点,开平镇侧重向农村延伸,税务庄街道侧重向社区延伸,卫生党委侧重向基层所站延伸,人社局侧重向科室和一般干部延伸。明确重点内容。分别将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社区日常工作常态管理办法、“三述”结果的运用、搭建平台提高群众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参与度等内容,作为试点单位探索的重点,并将探索成果转化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彰显示范作用。各试点单位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拓展模式,按照“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主动创新,积极探索,真正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试点取得成效后,向全区广大基层推广,逐步实现全覆盖。(开平区委书记和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