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为我们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作为一级党委,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决定》,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就必须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职责,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持之以恒地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一、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加快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是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快建立适宜本地发展的惩防体系,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部署上来,立足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将《工作规划》的任务要求和刚性约束转化为具体的执行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真正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
二、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实际工作中,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深入基层等工作制度,把找准和解决“四风”问题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核心任务,针对具体矛盾和问题抓好整改,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从具体的事情做起,做到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以此回应群众期盼,赢得群众信任。
三、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要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表明党委、政府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要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协调指挥,健全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和司法行政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提升案件线索综合处置能力。
四、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预防腐败,要从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入手,紧紧扭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积极攻坚克难。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探索有效、管用的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堵住腐败滋生的漏洞,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
五、树牢三种意识,时刻保持对党的组织纪律的敬畏。法律、规矩和程序,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和方法,三者保障党员干部行为活动的合理和合法。要在全区党员干部的头脑中时刻树立这三种意识。法律意识就是党员干部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不能目无党纪国法,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规矩意识就是党员干部要时刻清楚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牢记工作中必须遵循和坚持的政策原则、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明白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始终坚持以高标准约束自己,事事严格要求,做到坚持标准不走样,严守法纪不违规。程序意识就是党员干部无论干什么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来,不能违规,不能胡来。(丰南区委书记 王东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