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这是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一个突出亮点,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害。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角”。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好表率,做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一班岗”。
二、严明组织纪律,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党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当好“主角”,关键要看行动,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明组织纪律。把组织纪律作为工作的生命线,开展“组织纪律年”活动,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把组织纪律作为加快全区发展的保障线,把组织纪律作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严明的纪律塑造良好的干部形象。二是带头改进作风。坚持各级组织从领导班子抓起,领导班子从党委抓起,党委从常委会抓起,常委会从我本人抓起的做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紧盯干部作风建设不放松,一步一步地深入开展下去。要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三是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和还利于民行动。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为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三、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为将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应着力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实施工作推进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推进机制之中,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建立实施责任落实机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逐一细化分解,落实到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确定具体承办单位。三是建立实施责任追究机制,出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应予追究的情形和追究方式,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化、程序化和刚性化。四是建立实施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将责任纳入区级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对考核末位的进行诫勉谈话,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
四、支持纪委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责,尤其是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切实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当好坚强后盾。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执法,注重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的作用。一是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廉政法规制度知识测试,带头开展廉政承诺,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支撑。对重点领域反腐倡廉重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专项督查,在窗口单位开展“评选服务之星”活动,对关键岗位开展行政权力开展了清权确权工作,对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回头看”,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坚持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围绕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点线面结合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四是坚持以惩处治标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进一步净化全区的发展环境。(路北区委书记孙贵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