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秋节,汪冬根和儿子汪金亮爬上了江西省万载县县长陈虹老家对面的房子,拍下了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不料,拍完视频十几天之后,汪冬根和汪金亮被万载县警方带走。(2014年6月20日网易新闻)
偷拍视频可能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怎么和涉黑也搭不上边吧?况且汪冬根父子偷拍的对象和内容也谈不上侵犯个人隐私,更应该看作是一种监督,用汪妻郭业荣的话说,偷拍视频更多的是为了自保,而从没想过诈骗。再退一步讲,即使是汪冬根父子涉嫌拿偷拍视频去诈骗,可以依此定罪,难道万载县县长自身就没有问题吗,如果没有收礼的事实发生,汪冬根父子又能去偷拍什么呢。
偷拍是有图有真相的,而万载县警方不去查有图有真相的证据,反而本末倒置不辨是非,去搜查汪家,目的我们不去猜测,如果说汪家确实涉黑的话,按照正当手续去搜查也许是应该的,那么对于万载县县长老家,是不是纪委也应该介入,让警方去调查一下呢,对于调查结果相关部门至今没有正面回应。
对于汪家父子先抓再查,罪状已经多达7条,而万载县县长至今仍然平安无事。记者采访本人不作回应,采访县宣传部负责人,宣传部副部长以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为由拒绝回应。对于事件涉及的双方当事人,回应态度竟然差别如此之大,不得不说一种无形的力量在主导着事情的走向,这种无形的力量就是缺乏监督的权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现在看来要实现这个目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综合作用,才能够真正的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官员主动接受群众的“偷拍”,做一个真正的人民公仆。(范勇振)